終章
遍觀世界各憲政民主國家,政黨財源主要來自於國家補助或私人捐募而來。至於黨營事業,則除共產國家外,可謂鳳毛麟角。台灣自政治走向民主轉型後,逐步實現了全球唯一之華人民主國家典範。目前台灣民主發展已邁入扎根深化階段,其中深化關鍵之一,即是塑造公平之政黨競爭環境。政黨應以滙聚民意,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政黨不應該是營利事業,也不應該是利益團體。然而在台灣,中國國民黨因長期執政而形成黨國體制。在政治上,其表現形式為黨國一體、黨國不分;其運作模式則係以黨領政、以黨領軍,並以此寡占整個國家的政治資源。在經濟上,一方面透過「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壓抑民間企業;另一方面,透過以「黨」附體於「國」的吸血方式,讓「黨庫通國庫」,從而累積龐大的黨產,寡占經濟資源。猶如二次世界大戰前,德國納粹統治下的「組織的資本主義制度」。在此種制度下,「黨、官、商」形成「三頭連體」,黨庫、國庫、金庫三者互通。
中國國民黨於2006年8月間所公布的「告別歷史,向全民交代-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黨產總說明」報告,也明白承認國民黨「黨國一體,便宜行事」。黨營利事業的存在,大大增加了政黨濫用公權力,以謀求個人或團體經濟利益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這從台灣過去長期一黨專政,並擁有龐大黨營利事業的歷史經驗可以得到印證。因此,如果台灣人民要建構符合憲政民主原則的公平政黨競爭環境,現在就必須處理過去違反「實質法治國家原則取得」的黨產,並且禁止政黨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2000年政權輪替後,當時政府雖有意積極處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無奈朝小野大導致該草案屢受杯葛,使得中國國民黨龐大黨產就此保存下來。這些龐大黨產,不僅造成政黨之間的不公平競爭,而且是利益輸送的溫床,可謂「民主之瘤」,唯有加以割除,台灣的民主政治才能夠健全成長。然而政治改革的理想似乎不敵現實金錢的誘惑,中國國民黨基本上仍把黨產與黨營事業問題「去政治化」與「私法化」,躲到社團法人私有財產制度之保護傘下,企圖將黨產與黨營事業所累積的利益「永恆化」。這種惡化傾向,在馬政府於2008年5月上台後益加明顯,對於屢次信誓旦旦宣稱要擺脫黨產包袱的中國國民黨來說,所謂「黨產歸零」終究只是騙局一場,「誠信歸零」才是事實。
清查中國國民黨黨產常遭受到污名化處遇,認為有清算鬥爭之疑慮,原因在於欠缺正本清源的檢視清查黨產的意義和目的何在。質言之,清查黨產之目的在於重建政黨公平競爭基礎。其既非與中國國民黨過不去,也不是要作為政權鬥爭的方法。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經過了威權體制、威權轉型到民主鞏固與民主建立的三個階段。清查中國國民黨黨產可說是民主鞏固到民主建立階段一個清除非民主要素的重要工作。
依據中國國民黨於1994年2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之「法人登記聲請書」,所載出資方法為「黨員繳納黨費及捐贈」,就已經表示中國國民黨自己也知道,其經營事業所有獲利都是「不法所得」,不符合民主政黨本質。但可惜的是,現實證明中國國民黨對自己顯然採取「既往不咎」的寬鬆態度,想要繼續保有黨產大野狼。國內各項選舉所需的競選經費極為龐大,在選舉經費缺乏上限規定的情形下,越有錢的政黨越有能力藉由金錢,以各種方式投入選舉活動。無論中國國民黨黨產規模是民間曾盛之6000多億元、財政部已清查到的500多億元或國民黨自認的200多億元,對於國內任何與其進行選舉競爭之政黨而言,這些百億的黨產大野狼造就了民主選舉起跑點之極端不平等。總之,這種空有形式選舉制度而無實質之公平競爭,若不予嚴肅面對且儘速解決,台灣的民主憲政終將無法步上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