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不正義

翻開社會新聞,經常可見許多涉及名譽毀損的司法案件,例如以雞腸鳥肚、做人失敗、不要臉、好自私、臉皮厚、賤人等詞語謾罵他人,恐遭法院判刑。然而在黨產問題上,法院往往認為此事可受公評,言論尺度顯然相當寬鬆。

箇中道理相當簡單。黨產原本是屬於國家和人民所有的財產,現在卻是中國國民黨把持獨享的神豬撲滿。當神豬撲滿落到壞人手上,好的力量就從此沾染黑暗色彩,成為非作歹的工具。長久以來,有識之士有稱黨產為贓物,有則稱為民主毒瘤、民主之癌。這些帶有濃厚負面色彩的用詞當然引起中國國民黨人士的不悅,屢次興訟對付。但相關訴訟幾乎都敗訴而終,由此足證中國國民黨死抱黨產大野狼,在民主國家本來就高度不公不義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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