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的貪腐

全台灣最「名實不符」的街道路牌,當屬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東側公園路至景福門間的「反貪腐民主廣場」。話說2007年12月間臺北市政府於凱達格蘭大道的路燈燈柱上掛起紅底白字「反貪腐民主廣場」的路牌,市長郝龍斌雖辯稱此舉乃響應「國際反貪腐日」,希望外界不要做過度聯想。但只要稍微了解政治情勢的人就知道這是為紀念2006年間的「倒扁運動」所做。也是為了對2008年立委與總統選舉發揮助選效益。至於反的對象,當然是指不知從何時被冠上「貪扁」稱號的前總統陳水扁。

圖:凱達格蘭大道上的反貪腐路牌。

凱達格蘭大道上的反貪腐路牌。

陳前總統家族是否是貪腐集團?如果讀者還未遭主流媒體長期洗腦影響的話,應該了解此案是高度複雜性的政治事件,必須先了解黨國體制掌控司法的黑幕與腐敗現狀後才能真正捉住問題核心。由於黨國體制與司法改革不在本書的探討範圍內,在此,我們先拋開無黨產奧援的政黨要仰賴企業金主捐獻的現實,也幻想台灣的司法體制是公正無瑕的天平,而陳前總統家族全都是貪財的不義之徒。即便如此,陳前總統家族再怎麼貪,充其量也不過是出於一時的個人貪腐,這與中國國民黨長期性結構貪腐根本無法相比。學者鄭昆山曾從刑事法觀點指出,政府官員貪污有「法」可治,政黨貪污則難以料理。政黨財源如果特別牽涉黨營事業,更是民主政治中難解之結1

遍觀世界民主國家,由於參與競選需要金錢奧援,金錢政治與政商掛勾始終是民主政治的迄今難解的普遍病理現象。在台灣一個號稱民主自由的政黨,在執政50年後居然如社會主義的獨裁政黨擁有鉅額財產,更進一步建立盤根錯節的企業帝國,這種情況令世界民主國家政黨瞪目結舌。有此制度性的長期貪腐所得當作「以錢生權」的神豬撲滿,莫怪中國國民黨抬面上的政治明星能夠「假清高、裝清廉」,很少因籌措選舉經費而受政治獻金醜聞之累。反觀民進黨自建黨以來,一直飽受財務危機困擾。歷任黨主席都有財務壓力,若非像當年黃信介一樣家財萬貫,能自掏腰包發年終獎金、代墊薪水,就必須有能力四處借貸,借錢來發薪水、發獎金過年2。光華投資公司不過是中國民黨黨營事業家族成員之一,該公司2005年資產總額即高達232億餘元。試想:倘若陳水扁有相同黨產資源奧援,抑或中國國民黨財源跟民進黨一樣窘困,在競選武器均等條件下,陳水扁又何苦冒險跟企業金主發生糾葛不清的政治獻金關係?

學者林佳龍曾深入分析,作為物質性資源的黨產,是其運作上足以產生對人民政治自由權或平等權壓抑的重要部分。詳言之,作為一個外來政權,中國國民黨一方面透過接收與土地改革,對民間部門進行資產的分散;一方面則透過黨國資本主義和黨產進行資產集中。這種操控國家與民間資源對比分配的能力,顯示了外來殖民統治的特質。另一方面,中國國民黨做為一個外來政權,為取得在地支持來建構其統治合法性,以降低國族主義層次上的政治對立危機,乃在二二八事件後,逐步採取形式上的地方自治,在省級以下的縣市與鄉鎮層級,進行有限且局部性的選舉。中國國民黨透過資源分配和中央統治的優勢,建立地方性的侍從集團,賦以地方人士各種特權,進行非法的黑箱運作,培養盤根錯節的地方黑金網絡,形成了台灣著名的地方派系政治。這種外來威權與本地侍從結合的歷史性共生結構根深柢固,難以撼動,是台灣民主化過程裡最困難的課題3

總之,和中國國民黨千百億黨產之輿薪對照,陳水扁「海角7億」縱使每一毛錢都是不法所得,也不過是秋毫之末。若台灣真的要找個場所掛上反貪腐廣場之招牌,其招牌應該隨著中國國民黨總部位址機動遷移。有關中國國民黨結構性的貪腐如何盤根錯節,我們將在下一章詳盡介紹。


  1. 鄭昆山,〈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與法治國刑法〉,月旦法學雜誌,第36期,2000年8月,第36頁。

  2. 林瑩秋,〈民進黨身陷財務危機,幕後金主曝光〉,商業周刊,第443期,1996年5月20日,第26頁以下。

  3. 林佳龍,〈轉型,沒有正義;論國民黨黨產與台灣民主鞏固的挑戰〉,電子檔第3頁,電子檔內容於2008年5月19日取自行政院不當黨產網站(已移除)。該文亦收錄於徐永明主編,《轉型,要不要正義?-新興民主國家與台灣的經驗對話》,台灣智庫,2008年4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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