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勞基法修法背景
2016年12月21日,蔡英文政府為落實其勞動政見中「縮短勞工的年總工時」,修正勞基法第24條、第34條、第38條,除了增加特休假和明定輪班間距11小時外,也透過休息日加給加班工資的「以量制價」設計,配合勞基法第36條的函釋確認例假「七休一」原則,以實質達成其「週休二日」的具體政見,但同一時間也修正勞基法第37條,砍去七天國定假日。
然而,上述勞基法的修正,即使許多條文尚在輔導階段或根本並未實際落實,卻仍引發許多批評,即使許多批評根本不是此次勞基法修正造成的問題,但「批評一例一休」仍成為新聞媒體乃至於日常閒談中最熱門的話題之一。
勞基法修法內容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前台南市長賴清德挾其「台南經驗」與被捧為「賴神」的高民調優勢,在轉任行政院長後,就在勞基法才修正的一年內,再次著手進行勞基法的修法,並於2017年10月31日公布行政院版本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修正勞基法第24條、第32條、第34條、第36條與第38條,除了取消原先休息日加給加班工資的「以量制價」設計外,也鬆綁了例假「七休一」原則,另外更容許原本輪班間距縮短至8小時,以及額外容許在三個月加班工時138小時的條件下,單月加班工時可從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
勞基法修法的健康風險疑慮
這樣的勞基法修法內容,至今引起非常多的質疑與反彈,在「過勞之島」台灣,這樣的修法內容不只被認為是勞工權利的嚴重倒退,還可能惡化過勞問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官方版本的「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施行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影響評估」報告中,卻完全沒有任何健康風險的分析,僅以從2012年施行並運作至今的「過勞預防條款」,來作為預防過勞的對策;但實際上,根據勞保局的勞工保險給付統計,從2012年起每年因為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而領取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人次,分別有92、68、67、83、68人次,顯示即使勞動部從2012年《職安法》修法後啟動「過勞預防條款」,台灣勞工仍持續暴露在過勞風險中,並無明顯好轉的跡象。
事實上,存在健康風險疑慮的不只過勞,工時政策與各種職業傷病其實都有密切關係,而這份報告就是希望根據現有的研究文獻,客觀而全面地分析此次勞基法修法可能造成的勞工健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