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真的讀懂草案的「自經區爭議書」

「敏感性農產業/小農遭威脅」爭議

相關法條

  • §36:自經區內的交易、輸出入與存入貨物,在通關與交易時,必須要使用自經區的雲端管理系統進行匯報與查核
  • §37:通關貨物應設置獨立電子帳冊與貨物履歷供海關查核
  • §41:自經區第一類示範事業進出口貨物,或是往來於區外委託加工貨物,可進行免簽證、免核准申請
  • §42:開放中國2100多項管制農工產品輸入自經區作為原料,進行加工、儲存、以及區外委託加工
  • §48:自經區廠商可於區外設置「衛星農場」,以提供農產品原物料

說明

當自經區開放後,全世界有農業生產的國家中,將只有台灣採取完全開放且是零關稅的農產品。自經區的政策,將使在WTO所爭取到的農業保護政策付之一炬。

以花生醬為例,花生是管制性商品。一般業者因高額的「配額關稅」的關係,傾向不去進口國外花生,因此目前國內生產的花生醬,主要都是使用台灣本土花生。但若開放自經區後,花生進口解禁且零關稅,成本便遠低區外業者。

就前店後廠的政策,零關稅農物料可在自經區內簡易加工,再送至自經區外的工廠深度加工。由於我國大部份產出花生都用於加工,當這些花生能被外國花生取代,便會影響到花生農民的生計,便無法對花生農進行保護。

又因為關務、前店後廠在實際上造成的控管困難,我們甚至無法管制會不會有花生直接流入台灣市面,對農產品市場造成更大的衝擊。譬如,我們並不知道每間加工廠的配方,因此不知道究竟多少花生換成多少花生醬是合理的,這樣又如何知道有沒有花生流入市面?

又, §48 的規定,將等於迫使小農進行企業化,使得弱勢農民的生存直接被迫受到影響。

參考文章